空调水系统的施工技术要求
空调水系统的施工技术要求:
1.空调水冷热水、冷却水、凝结水系统的管道、管配件、阀门、部件的材质、型号、规格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。
2.管道的连接采用螺纹连接、焊接连接、法兰连接、卡箍连接、熔接连接等方式,连接方式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3.镀锌管道采用螺纹或沟槽连接时,镀锌层破坏的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。采用焊接和法兰焊接连接时,对焊缝及热影响区的表面应进行二次镀锌或防腐处理。
4.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,应采取防水措施,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,必须采取柔性防水套管。管道穿楼板和墙体处应设置钢制套管。设置在墙体内的套管应与墙体两侧饰面相平,设置在楼板的套管,其底部与楼板底部平齐,顶部应高出装饰面20~50mm,且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。当穿越防火分区时,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封堵;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的缝隙应使用不燃材料堵塞紧密。
5.冷(热)水管道与支、吊架之间,应设置衬垫。衬垫的承压强度应满足管道全重,且应采用不燃与难燃硬质绝热材料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。衬垫的表面应平整、上下两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。
6.冷凝水排水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管道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‰,且应坡向出水口。
7.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,工作压力大于1.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和系统冷、热水运行转换调节功能的阀门和止回阀,应进行壳体强度和阀瓣密封性能的试验,且试验合格。阀门安装的位置、调试、进出口方向应正确,且应便于操作。
8.空调冷冻、冷却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毕,外观检查合格后,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。当设计无要求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冷(热)水、冷却水与蓄能(冷、热)系统的试验压力,当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.0MPa时,应为1.5倍工作压力,最低不应小于0.6MPa;当工作压力大于1.0MPa时,应为工作压力加0.5MPa。
(2)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(冷水)应为1.5倍工作压力,且不应小于0.9MPa;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1.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。
9.凝结水系统采用通水试验,应以不渗漏、排水畅通为合格。
10.水系统管道试验合格后,在制冷机组、空调设备连接前,应进行管道系统冲洗试验。
11.制冷剂管道系统安装完毕,外观检查合格后,应进行吹污、气密性和抽真空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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